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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農委會業於110年8月9日公告彰化縣為辦理110年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農業天然災害全品項作物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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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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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8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農業天然災害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本縣辦理農產業全部項目現金救助地區,農民種植的農作物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自110年8月10日起至110年8月19日(假日照常受理) 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於110年8月19日前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呼籲農民朋友,面對嚴峻疫情,避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業務辦理造成感染風險,現階段仍需大家發揮毅力團結抗疫,本府也將全力維護農民權益,讓大家安心防疫,共同守護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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