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禽舍現代化升級補助作業說明及相關申請文件 承辦單位 農業處畜產科 | 電話 7531645 | 傳真 瀏覽人數: 513人 申辦說明 旨揭補助作業說明重點摘錄如下,其餘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一)補助對象、資格與條件:1、飼養規模為10萬隻(含)以下之養禽場(鵪鶉飼養規模為20萬隻(含)以下)。2、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書。3、申請人須為畜牧場之負責人,每一負責人以申請一場為原則。4、申請本計畫補助須為傳統禽舍升級為非開放式或密閉式水簾禽舍,或非開放式禽舍升級為密閉式水簾禽舍,須於原址完成升級(以牧場登記證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場址為準),不可於其他土地新建。5、申請本計畫補助之養禽場,實際飼養禽種須與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所載之禽種相符。6、受補助者須於本年10月31日前完工。(二)補助項目內容:1、密閉式水簾禽舍及相關之生產設施(備):受補助升級前之禽舍須為傳統式禽舍或非開放式禽舍,既有禽舍為密閉式水簾禽舍不得申請。每場補助額度上限為未稅金額總價1/2,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萬元,其餘由受補助業者自籌。2、非開放式禽舍及相關之生產設備:受補助更新前之禽舍須為傳統式禽舍。每場補助額度上限為未稅金額總價1/2,最高補助新臺幣450萬元,其餘由受補助業者自籌。(三)申請補助檢附文件:1、申請書。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畜牧場登記證書或有效畜禽飼養登記證書影本。4、聘任專任(特約)獸醫師證書影本。5、化製原料委託清運處理合約書(掩埋或焚化需檢附證明)。如已有自購生物處理機之養禽場,請檢附廠牌、購置年月日及照片。6、申請項目規格說明及預算表。7、畜牧場場區現況配置圖說(標示比例尺、方位、場區範圍及擬現代化升級禽舍位置)及照片。8、現代化升級禽舍平面規劃示意圖(標註各項設施、設備位置,尤其是人員與車輛等之清潔消毒之規劃示意圖)。9、切結書。10、參加全國性或地方性家禽產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如無則免附。如有配合農業部之光電禽舍、禽流感保險、飼養成本調查及動物友善飼養政策,請檢附相關資料,如無則免附。11、蛋雞場需檢附填報蛋雞 APP 之證明文件(APP 填報紀錄截圖)。(四)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請申請人將申請補助檢附文件及相關資料逕寄本府(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