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公告本縣二林鎮、大城鄉、芳苑鄉及竹塘鄉為辦理水稻(越光米、臺南16號)111年4月上旬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5/16~2022/06/16 | 發佈單位: 農業處農務暨植物保護科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7531627分機1688 | 更新日期 2022/05/16 | 瀏覽人數: 28人 111年4月上旬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經農委會公告二林鎮、大城鄉、芳苑鄉及竹塘鄉辦理水稻(越光米、臺南16號)現金救助,農民種植的水稻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自111年5月14日至5月23日 (假日照常受理) 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於111年5月23日前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