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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彰化縣為辦理小麥111年2月寒流等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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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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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2月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經農委會公告本縣辦理小麥現金救助,農民種植的小麥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即日起至3月17日 (假日照常受理) 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請於111年3月17日前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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