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公告】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自即日起,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應繳納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發布日期 2025/12/11~2026/01/11 | 發佈單位: 農業處農務暨植物保護科 | 發佈日期: 蔡先生 04-7531692 | 更新日期 2025/12/11 | 瀏覽人數: 54人 《置頂》 一、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等兩鄉自即日起,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及「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二、公告內容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