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苗圃簡介 瀏覽人數: 167人 一、設置緣起:彰化縣海岸長達60公里,為提供沿海地區海岸林造林及耕地防風林造林,特於民國36 年設置苗圃以培育木麻黃苗木等海岸防風樹種為主,草湖苗圃土地早期為國有財產局所有,本府於96年完成土地撥用,並設置自動噴水設施等積極培育苗木供應民眾、機關、團體及濱海地區之苗木需求。 二、苗圃位置概況: 位置: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二段435巷41號。 面積:2.1807公頃,設有管理室一間、溫室2棟。為便於苗圃經營管理,園內設施灌溉均採自動噴灌系統,苗床全面鋪設雜草抑制蓆,周邊園道綠美化工作。 土地權屬:彰化縣政府。 交通:本苗圃位於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就地理位置而言,居於沿海地區,民眾由高速公路溪湖交流道下接二溪路或由臺十七線轉功湖路均可到達,對外交通甚為便利。 三、管理單位: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 四、人員編置:勞務派用2人。 五、工作內容: 苗木撫育:除草,噴殺草劑、病蟲害防治、施肥、植栽澆水及整枝修剪。 工作規劃、苗木栽培管理、工作日誌紀錄及資料整理。 整地、鋪設抑草蓆、苗木分發工作及設施維護。 苗木入苗搬運擺置及環境整理。 執行上級業務所需之臨時交辦事項。 六、草湖苗圃園區管理規則: (一)苗木提供: 本苗圃園區優先提供本縣沿海造林及耕地防風林造林綠美化苗木等,提供順序為:本府各機關、公所、社區、民眾。 本苗圃樹木數量資訊(育苗、進苗、出苗量)每月報縣政府農業處苗木配撥人員彙整。 (二)苗木申請: 機關、團體、民眾進網站查閱苗木及申請程序:進入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點右側【快速連結】「機關/臉書」進入農業處→便民服務→林務專區→苗木提供查閱並向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申請核發領苗單。 依據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所核發之領苗單到苗圃領苗種植。 (三)人事規則: 本苗圃人員工作時間:上午8時0分至17時0分,中午休息時間為中午12時0分至下午13時0分。 工作人員應注意服裝、儀容、工作精神、服務品質並密切與作業單位及業務承辦人員配合,且依其工作方法作業。 工作不得涉及任何不法行為,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除病假外,請假應事先辦妥請假手續。 本苗圃除雨天每日澆水固定1次,新培育苗木(播種、扦插、移植換盆)視需要再加強澆水。 七、執行成果與效益: 落實育苗工作,以容器培養健壯苗木並配合各地區適宜之樹木供應種植,分發苗木時並說明花木特性,指導種植方法。 選用適合沿海地區樹種進行綠美化工作,有利提高苗木成活率及建立地方特色。 ~相信每一個彰化縣民都可以成為環境綠美化尖兵 ,為彰化縣營造最美麗最健康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