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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自即日起,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應繳納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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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一、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等兩鄉自即日起,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及「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二、公告內容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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