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自即日起,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應繳納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承辦單位 農務暨植物保護科 | 電話 04-7531692 | 傳真 瀏覽人數: 58人 申辦說明 一、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等兩鄉自即日起,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及「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二、公告內容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