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建造申請 承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 電話 7531678 | 傳真 7264774 瀏覽人數: 30人 申辦說明 申請程序:請向區漁會各辦事處申請及初審,再轉本府複審核發(相關表件請洽區漁會各辦事處)。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動力漁船建造申請書各4份。二、新船計畫書各4份。三、新造船施工說明書各4份。四、 船圖(線圖及一般佈置圖)各4份。五、 縣市政府核發之保留汰建權公文(汰建權若係受讓者,附讓渡書及買賣雙方印鑑、戶籍謄本)各4份。六、引擎來源證明及發票各4份(3份影本)。七、造船公司之公司執照、工廠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各4份。 申辦方式 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