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服務

畜牧場辦理歇業、停業、復業報告(申請)書

| |
瀏覽人數: 841人
|
申辦說明

●依畜牧法第8條之1第1款規定辦理

●倘負責人過逝,辦理畜牧場停歇業應提供繼承系統表、除戶證明、所有繼承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法定繼承人辦理畜牧場停歇業同意書或讓渡書

申請人應備證件

申請畜牧場停、歇業應備資料:
1.申請書
2.畜牧場登記證正(影)本
3.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申請畜牧場復業應備資料:
1.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畜牧場登記證影本
4.化製合約影本
5.獸醫合約影本
6.未有堆肥舍之畜牧場,應檢附堆肥合約書或相關委託處理合約。
7.現場照片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