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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彰化縣因山陀兒颱風延遲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 即日起至11月7日止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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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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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初山陀兒颱風來襲,強風夾帶鹽塵造成本縣沿海鄉鎮多處種植大豆、高粱、胡(芝)麻、洋蔥及胡蘿蔔等作物,因葉片乾枯、植株死亡等延遲性的農損情形,經農業部公告本縣大豆等作物因「113年山陀兒颱風」受損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地區及項目:「(一)全縣:大豆、(二)芳苑鄉:高粱、胡(芝)麻、洋蔥及胡蘿蔔、(三)線西鄉:胡(芝)麻」,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113年10月25日起至11月7日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也再次提醒各農友們,本次大豆、高粱,每公頃救助金額為2萬8000元;胡(芝)麻是每公頃救助3萬元;胡蘿蔔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另外洋蔥,也是每公頃救助4萬6000元。,另因氣候變遷加劇,近期的連續大雨、高溫、10度以上日夜溫差等氣候異常現象,已實際影響農作物不正常生長狀況與病蟲害頻繁新增出現,農民如有延遲性災損情況,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將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臺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將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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