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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防疫紓困專區-

田媽媽營運補貼相關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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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申請資格?
A: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在案且無申請停業情形之田媽媽班。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於警戒期間暫停營業者,不在此限。

Q2:申請時間?
A:農科院受理申請補貼期間,自本要點發布生效之日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止。

Q3:補助金額?
A:每班每月補貼新臺幣二萬元營運資金;補貼三個月,補貼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至七月。

Q4: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A:田媽媽班應由代表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農科院以紙本郵寄(300-110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51巷1號)或電子郵寄掃描檔(e-mail:1062080@mail.atri.org.tw)等方式提出申請。

Q5: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請備妥以下文件提出申請:
1. 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法人立案證書。 
  ◆農會或漁會申請設立之田媽媽班,另應檢具經營成員名冊。
  ◆以休閒農場身分設立之田媽媽班,應以該休閒農場之經營者為代表人。
2. 帳號清晰可見之匯款專戶存摺封面影本。
  ◆農會或漁會申請設立之田媽媽班,需檢附以田媽媽班名為專戶之存摺影本。
  ◆以休閒農場申請設立之田媽媽班,需檢附以該田媽媽班名、休閒農場名稱或休閒農場經營者開立專戶之存摺影本。
3. 無法提具前款第二目所定之匯款專戶時得另檢具由申請人開立之切結書及相關佐證資料,證明確為該田媽媽班經營資金調度運用之專戶。

Q6:請問申請時有疑問可以向誰諮詢?
A:請聯絡農科院鍾小姐03-518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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