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農民,110年農民生活補貼相關事宜 瀏覽人數: 56人 1.適用對象為以下3類: (1)110年4月30日當日為農民健康保險或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被保險人之農民。 (2)109年曾經申請農民生活補貼之實際耕作農民(含參加農委會農糧政策及實際耕作者)。 (3)農委會輔導參加農糧政策有案的農民(109年5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及青年農民(109年5月1日至110年5月12日)。2.前開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取農民生活補貼: (1)108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達50萬元(含)。 (2)已領取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3.發放方式:基於防疫不臨櫃洽辦之原則,透過系統比對符合資格者,直接匯入本人帳戶。4.發放時間: (1)第一梯次:前述第1、2類符合資格之農民於110年6月4日發放。 (2)第二梯次:前述第3類符合資格之農民,及於系統未留有本人金融帳戶者,將依農民金融帳戶資料蒐集進度,陸續發放。 (3)因特殊因素,無法以金融帳戶入帳者,將比照109年以發放現金方式辦理。5.基於防疫不臨櫃洽辦之原則,若農民需確認有無匯款成功,請盡量透過線上查詢或電話連繫匯款農會查詢。*如有問題可撥打專線:0800-222-991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