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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為辦理荔枝及龍眼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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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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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公告本縣因「113年2月高溫」致荔枝及龍眼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荔枝及龍眼)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玉荷包、糯米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救助額度10萬元;黑葉荔枝及龍眼每公頃救助額度6萬2千元﹚,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的農民朋友,請於113年3月27日起至4月8日(假日照常受理)前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民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也再次提醒各農友們,近年來天氣異常,所種植的農作物如有災損情況,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臺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將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救助。 
  縣府農業處表示,氣候變遷影響之下,近6年彰化縣的荔枝、龍眼果農,已連續四年遭受氣候衝擊,成為氣候變遷下的第一批『災農』,期待中央能規劃出一套因應策略,避免靠天吃飯的農民,年年無收成、無收入!除本縣荔枝及龍眼遭受到天然災害外,連帶蜂農亦受蜂蜜減產的影響,縣府再次呼籲中央建立高風險受災作物農民的後續輔導機制,縣府將配合協助農民面對氣候逆境,一起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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