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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公告-海上漂流木招領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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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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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3人
主旨: 
本縣漁民於海上拾獲漂流木案如下列,請有遺失該批漂流木之所有權人攜帶足以證明所有權相關資料、身份證明文件及私章,向本府農業處辦理辨識、領回程序。 
 
1.海上漂流木50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11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19日 
2.海上漂流木10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11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19日 
3.海上漂流木 9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12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19日 
4.海上漂流木 1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13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19日 
5.海上漂流木 1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21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22日 
6.海上漂流木 1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23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24日 
7.海上漂流木 1枝,拾獲時間:106年6月26日,公告日止:106年12月27日 
8.海上漂流木 1枝,拾獲時間:106年8月25日,公告日止:107年3月1日 
 
 
說明: 
1.依據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及民法第八百十條準用關於拾得遺失物之規定。 
2.本案經公告期滿6個月,如無所有權人領回,拾得物將依上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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