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和美鎮和北里義安路臺灣彌猴已捕獲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6/10~2019/07/10 | 發佈單位: 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 | 發佈日期: 農業處 7222151 | 更新日期 2019/06/10 | 瀏覽人數: 45人 有關於和美鎮和北里義安路有臺灣彌猴出現,引發民眾關注事件,該臺灣獼猴已於108年6月9日捕獲,將由彰化縣政府農業處進行後續收容及野放之工作,經研判,該臺灣獼猴應是人為私自飼養後再自行棄養,雖臺灣獼猴於108年1月9日改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一般類野生動物不能隨意獵捕,須是基於學術研究、危害人命或農作,否則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故呼籲民眾遵守「不餵食、不騷擾、不接觸」三不原則,以免觸法,另農業處將於108年6月12日於二水鄉公所再次宣導民眾臺灣獼猴「不餵食、不騷擾、不接觸」三不原則,民眾若發現有獼猴出沒,請通知農業處,電話04-753-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