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切勿捕捉「龍眼雞」飼養,發現該蟲蹤跡應立即通報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9/03~2018/09/30 | 發佈單位: 農業處農務暨植物保護科 | 發佈日期: 黃小姐 1663 | 更新日期 2018/08/31 | 瀏覽人數: 56人 龍眼雞為蠟蟬科昆蟲,體色綠色,頭部前方具向上彎曲的細長吻狀突起,長吻上具有許多白色小斑點,外觀炫麗,該蟲原先在金門縣發現,主要棲息於龍眼樹上,以枝幹的汁液為食,屬農業有害生物。日前防檢局接獲通報該蟲初次現蹤新北市,並已啟動緊急防治機制。為有效控制該蟲,避免影響經濟作物生產,本府呼籲民眾不要採集該蟲或任意遺棄該蟲活體。民眾如發現該蟲,請通知防檢局(電話:02-33432064)或本府農業處(電話:04-753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