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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業於107年7月16日公告彰化縣為辦理落花生、花椰菜「107年070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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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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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年070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彰化縣辦理落花生、花椰菜現金救助地區,農民種植的農作物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縣府7月13日邀集農糧署、農業改良場及各鄉鎮市公所等相關人員,召開「107年070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辦理農作物災害現金救助工作說明會」。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即日起至107年7月26日(假日照常受理) 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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